一、學科簡介與方向
材料科學與工程是屬于工學門類的一級學科,它以數學、力學以及物理、化學等自然科學學科為基礎,以工程學科為服務和支撐對象,是一個理工結合、多學科交叉的新興學科。材料科學與工程是研究材料成分、組織結構、合成制備或分離工藝、材料性能和材料服役之間關系的科學,緻力于材料的性能改進、工藝優化、新材料研發與材料的合理應用。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的發展,充實了人們對自然科學的認識,推動和促進了衆多工程學科的進步。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主要研究各類材料的組成及結構,制備合成,分離及加工,物理及化學特性,材料的生産過程及其技術的學科。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學科目錄中,材料科學與工程屬于工學門類的一級學科,設有材料物理與化學、材料學、材料加工工程、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和生物質複合材料5個二級學科。這幾個學科領域之間相互依賴、相互支撐、共同發展。
太阳成集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由材料物理與化學、材料學、材料加工工程、木材科學與技術和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組成,擁有碩士授權的學科。
主要研究方向有:1.合金相圖與材料設計;2.材料加工科學與技術;3.稀貴金屬分離及其新材料;4.無機功能材料;5.生物質複合材料
二、培養目标
研究生培養按照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來、面向現代化”的要求,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培養新時代有社會責任、創新精神、實踐能力、法治意識、國際視野的“五有”領軍型人才。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标如下:
(一)具有正确堅定的政治方向,正确掌握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樹立正确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積極為社會現代化建設服務。
(二)具有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和嚴謹的治學态度,自覺維護學術尊嚴,嚴守學術道德規範。
(三)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了解學科專業的學術現狀和發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科學素養和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具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至少掌握一門外國語,能閱讀本學科的外文資料。
(四)身心健康。
三、學制、學習年限與學習方式
學制3年,學習年限為2-5年(含休學和保留學籍)。研究生應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内完成學業,其中學位(畢業)論文課題研究和撰寫學位(畢業)論文的時間不能少于1年。
對于少數學業特别優秀的碩士研究生,經學院全面考核、申請批準後可提前申請學位(畢業),但學習時間不能少于2年。提前申請學位(畢業)需要滿足畢業、取得學位各類要求,且論文撰寫時間在一年以上。
四、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
1.本學科碩士研究生應修總學分不低于 33學分。
公共學位課必修3門,7學分;專業類學位課必修4門,10學分;非學位課須修5門,10學分。跨學科和以同等學力招收的碩士研究生須補修本科階段主幹課程至少2門,補修課程不計學分。必修環節:教學實踐2學分;學術活動2學分;開題報告2學分。
申請學位(畢業)的成績要求為學位課成績≥70分,非學位課≥60分;補修課程必須經過考試并取得成績為及格及以上;必修環節必須完成并合格。
2.課程設置
五、實踐環節基本要求
實踐環節:2學分。實踐環節可以是教學實踐或社會實踐,若為教學實踐,可承擔一定量的本科教學工作,可參加本科生的輔導答疑、批改作業、習題課、課程設計指導、實習指導等,一般要求完成30學時的教學任務。若為社會實踐,可以在教師指導下進行與本學科專業有關的社會實踐,參加實踐時間不能少于2周,并提交有較高價值的調查報告。
實踐活動結束後,由實踐活動考核小組按優、良、中、及格、不及格給定考核結果。社會實踐由有關部門和指導小組組織考核。
未通過考核者需重修,否則不可申請答辯。在攻讀碩士學位前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可申請免修,但必須提交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調查報告。
六、學術活動基本要求
學術活動:2學分。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可結合專業要求和自身個性發展,積極參加學校、學院内部和導師組内開展的學術研讨。必須參加8次以上的學術活動(含校内);在本學科内做學術報告或讀書報告1-3次。
考核方法:碩士生在參加學術交流活動後,提交參加學術會議的論文複印件、研究報告複印件或學術報告小結(小結不少于500字),并注明報告時間、地點、報告人,經導師簽字後,由所在學科研究生學術活動考核小組按優、良、中、及格、不及格記載成績
七、文獻閱讀要求與開題報告
(一)本學科碩士研究生必讀的主要著作、學術期刊:
1..Science;2..Nature;3. Nat. mater.;4.Mater. Sci. Eng.;5.J.Alloys Compd.;6.J.Mater. Res.7.Journal of Metal;8.Surf.Coat.Tech.;9.Computational Materials Science;10.Cement and Concrete Research;11. J. Nucl. Sci. Technol.;12. J. Radioanal. Nucl. Ch ;13.J. of Maters Processing;14.Acta Mater.;15.Scripta Mater.;16.Metall.Mater.Tran.A;17.金屬學報;18.機械工程學報;19.材料研究學報;20.材料導報;21.中國有色金屬學報;22.科學通報;23.中國科學;24.Model.Simu.Mater.Sci.Eng.;25.J.Comput. Phys.;25.Compos. Sci. Techno.;26.Polymer;27. Biomacromolecules; 28. ACS Appl. Mater. Inter.;29. J. Mater. Chem. A; 30. Bioresource Technol.;31. Green Chem.32. Holzforschung;33. J. Wood Sci.;34. Wood Sci. Technol.35.林業科學;36.複合材料學報等。
(二)文獻閱讀要求:
文獻綜述: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須提交文獻綜述報告,該報告必須就論文課題的國内外研究現狀及發展趨勢作全面綜述,原則上不少于3000字,參考文獻不少于20篇(至少含3篇外文參考文獻,近五年的文獻不少于10篇)。
(三)開題報告要求:
開題報告:2學分。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須對論文選題和實驗安排作專門的開題報告,一般在第三學期初舉行。學位(畢業)論文選題盡量選擇對國民經濟建設和學科發展具有一定參考價值或理論意義的課題,盡可能結合導師的科研項目,成為導師科研課題的一個組成部分。開題報告須介紹選題方向、意義、研究方案、進度安排、預期結果等,原則上不少于3000字,并提交學位論文選題報告。開題報告會由研究生和導師商量後确定具體時間,經院學術委員會審批同意後,組織有關專家參加開題報告會進行評議,通過後,方可進入學位(畢業)論文工作。
八、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安排在第四學期初,考核前必須完成個人培養計劃中的課程學習、論文開題報告。研究生需提前一個月做好相關準備。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學科負責人、研究生工作秘書組成的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組織領導工作。各學科成立由學科專家、導師代表組成的考核專家組,負責本學科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實施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思想政治:政治素質、品德修養與法制觀念、治學态度等方面需合格。
2.課程學習:對照個人培養計劃的執行情況,課程成績達到要求,所修學分總分達到要求,學位、非學位、補修課程學分及成績必須達到要求。
3.科研能力:通過前期學習和實踐,須擁有一定的參與科研工作及運用專業知識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具有團隊合作精神。
4.健康狀況:能堅持正常學習和課題研究。
參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進行個人總結,導師對研究生入學以來的表現寫出評語。培養單位組織中期考核答辯會,考核專家組通過聽取研究生彙報、審閱材料,全面考核研究生情況并評定考核等級,考核結果由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審定,報研究生院備案。
研究生中期考核按照優、良、合格、不合格評定。考核成績合格者,繼續攻讀碩士學位。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請中期考核,若考核仍不合格,應終止學習。
九、學位(畢業)論文要求與評閱
(一)學位(畢業)論文的基本标準
1.學位(畢業)論文選題應具有一定的學術理論意義或明确的工程意義。
2.論文應具有創新性的内容。
3.論文的格式、文法、引注、标點符号應規則嚴謹,具體要求可參見太阳成集团研究生培養的相關文件。
4.論文必須有适量的參考文獻,原則上不少于60篇,其中3-5年内發表的文獻應30%以上,國外文獻一般不少于10%。參考文獻目錄中所列的所有文獻必須在論文正文相應位置标明引注。
5.若有軟件内容,應随同論文附上所做工作中核心部分源程序磁盤。
6.論文篇幅不能少于3萬字,中文摘要不少于500字。碩士生在論文工作開始前應按要求作開題報告,且用于學位(畢業)論文的工作時間一般不少于一年。
7. 論文必須按學校統一要求打印并裝訂成冊。
(二)碩士學位(畢業)論文評閱
碩士學位(畢業)論文評閱實行“雙盲”評審,送審工作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需聘請兩位與論文有關的學科且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不在同一單位的外省專家評閱論文。
碩士研究生學位(畢業)論文撰寫完成後,須經導師審閱同意或通過由學院組織的預審(如預答辯等方式)後,方可提交評閱。
論文評閱一般采取同一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評審,學院研究生秘書或答辯秘書負責将評閱材料直接寄出和回收。學位申請者及導師不得參與。論文評閱專家名單須對學位申請者保密,評閱意見及有關材料應密封傳遞。
論文評閱時間不得少于15天。
(三)論文檢查:
碩士研究生應定期向導師及指導小組作論文進展情況報告,由導師和指導小組幫助研究生分析論文工作的難點,找出不足,促進論文工作的進展。
十、畢業與學位授予
(一)申請學位的要求:
申請本學科碩士學位人員取得科研成果要求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本學科學術型研究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内必須在國内、外有正式刊号的期刊雜志和綜合性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上公開發表(或接收發表)1篇以上與本專業有關的SCI(含SCIE)論文,且論文必須研究生為第一作者(導師署名不計在内)或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且太阳成集团為第一署名單位(含導師)。學術論文必須與其學位論文相關且均不包含增刊。
(二)碩士研究生畢業與學位授予工作須同時進行。
(三)碩士研究生必須在規定學習年限内達到學位申請條件,符合學位申請條件的碩士研究生,按要求進行碩士學位(畢業)論文答辯。學位授予條件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四)碩士研究生論文答辯由學院負責組織進行,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3至5人,委員至少應為本學科副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且至少有一位校外專家,主席一般由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的教授擔任。導師不能作為其指導研究生的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及秘書。
(五)答辯通過者,滿足相應條件要求,可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六)在申請學位(畢業)論文答辯時,未能正式發表學術論文但可以提供論文正式錄用通知者,可先參加答辯,答辯通過者,準予畢業及授予學位,發放畢業證書,待論文在線或正式發表後發放學位證書。被錄用的學術論文應有編輯部的正式錄用函(寫明作者姓名和作者單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必須對成果的真實性簽署意見。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按要求認真對本學院所屬學科申請學位人員取得科研成果的情況做出認定。
(七)碩士研究生達到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前畢業:
1. 達到正常畢業、申請學位的基本條件;
2. 所有課程加權平均成績在90分及以上(單科成績不得低于80分);
3. 以太阳成集团為第一單位,本人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發表SCI收錄論文2篇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