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科簡介與方向
伴随經濟發展而出現的各種環境問題以及社會對解決環境問題的迫切需求,以研究與解決環境問題為核心任務的環境科學與工程學科應運而生。環境科學與工程是基于自然科學、工程科學與社會科學而發展起來的綜合性交叉學科,是一門研究人與環境相互作用及其調控的學科,主要研究人類-環境系統的相互關系,調控二者之間的物質、能量與信息的交換過程,尋求解決環境問題的途徑和方法,以實現人類-環境系統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環境工程專業于2002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2001年獲批環境工程碩士點,2004年獲批環境工程專業碩士點,2011年獲批環境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點,2013年本學科被定為廣西重點學科。本學科現擁有廣西高校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廣西高校人才小高地環境生物與控制創新團隊。
學科方向有:1.環境工程;2.環境科學;3.環境規劃與管理。
二、培養目标
(一)政治素養培養目标:具有正确堅定的政治方向,正确掌握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樹立正确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積極為社會現代化建設服務。
(二)基本知識培養目标:系統掌握本學科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包括學習和馬克思主義理論知識、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以及其他相關學科理論知識。
(三)基本素質培養目标:具備較高科學素養和良好的學風;具有獻身科技、服務社會的曆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具備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樹立法制觀念,保護知識産權,尊重他人研究成果。
(四)基本能力培養目标:具備獲取知識能力,包括良好的信息查詢能力、學術交流能力和自學能力等;對環境領域研究方法、研究過程,以及研究成果的科學性和價值具有判斷能力;具有良好的科學研究能力,能夠運用科學方法客觀地分析問題、解決工程實踐問題的能力;具備外語能力和計算機技能等。
(五)身心健康。
三、學制、學習年限和學習方式
本學科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學習年限為2-5年(含休學和保留學籍)。
碩士研究生應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内完成學業,其中學位(畢業)論文課題研究和撰寫學位(畢業)論文的時間不能少于1年。
對于少數學業特别優秀的碩士研究生,經學院全面考核、申請研究生院批準後可提前申請學位(畢業),但學習時間不能少于2年。
四、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
(一)本學科碩士研究生應修總學分不低于30學分。
公共學位課必修3門,7學分;專業類學位課必修4門,9學分;非學位課須修不少于4門,8學分。跨學科和以同等學力招收的碩士研究生須補修本科階段主幹課程2門,補修課程不計學分。必修環節:社會實踐2學分;學術活動2學分;開題報告2學分。
申請學位(畢業)的成績要求為學位課成績≥70分,非學位課≥60分;補修課程必須經過考試并取得成績為及格及以上;必修環節必須完成并合格。
(二)課程設置
五、實踐環節要求
實踐環節為社會實踐,時間安排一般為第二學年。可以參加教學實踐活動,承擔一定量的本科教學工作,如批改本科課程作業、講解習題課、協助指導專業實驗、輔助指導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等本科教學環節,具體内容由導師根據教學需要來指定,總時間不少于20學時;亦可以在教師指導下進行與本學科專業相關的社會實踐。
考核方式:教學實踐完成後,本人寫出報告,由指導研究生教學實踐的老師寫出評語,獲得通過,計2學分。
注:實踐環節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必修環節,未通過者須重修,否則不可申請論文答辯,在攻讀碩士學位前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可申請免修實踐環節,但必須補修相應學分的課程。
六、學術活動要求
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必須參加8次以上(含8次)的學術活動(含校内),中期考核前必須達到2次以上(含2次)。
考核方式:學術活動結束後,碩士研究生須提交參加學術交流的論文複印件、研究報告複印件或學術報告小結,由指導教師考核,并由學院研究生辦記載成績。完成該必修環節的記2學分。
七、文獻閱讀要求與開題報告
(一)本學科碩士研究生必讀的主要著作、學術期刊:
1.建議閱讀主要經典著作(但不限于以下著作)
《環境工程原理》、《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導論》、《儀器分析》、《廢水處理理論與設計》、《新工藝與設備》、《大氣污染控制工程》、《固體廢物處理工程技術手冊》、《土壤污染修複技術》、《Limits to Growth: The 30-Year Update》、《Silent Spring》、《Wastewater Engineering: Treatment and Reuse》、《Biological Wastewater Treatment》、《Environmental Chemistry》等等。
2.建議閱讀主要專業學術期刊
(1)中文期刊
中國科學、環境科學學報、中國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學報、環境科學研究、環境科學、農業環境科學學報、生态學報、中國給水排水、科學通報、遙感學報、土壤學報、水利學報、應用生态學報、自然資源學報等。
(2)外文期刊
Applied Surface Science Water Environment Research, Advanced Materials, ACS Nano, Applied Catalysis B-Environmental, Atmospheric Chemistry And Physics, Bioresource Technology, Chemical Engineering Journal, Chemosphere, Ecology Letters, Ecological Monographs, PNAS, Environmental Health Perspectives,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nvironmental Toxicology and Chemistry, Environmental Research, Global Change Biology,Frontiers in Ecology and the Environment,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Microbiology, Global Biogeochemical Cycles, Geophysical Research Letters, ISME Journal,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nvironment and Waste Management、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s, Journal of Material Cycles and Waste Management, Limnology and Oceanography, Nature, Nature Geoscience, Nature Climate Change,Nano Letters, Nature Communications, Resources-Conservation and Recycling, Remote sensing of environment, Soil Biology & Biochemistry, Separ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cience, The Journal of Solid Waste 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 Waste Management, Water Research.
(二)文獻閱讀要求:
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選定研究方向後,要認真查閱有關資料文獻,寫出文獻綜述和開題報告。開題報告要請有關專家參加報告會進行評議通過後,方可進入學位(畢業)論文工作,并填寫碩士論文開題報告,歸檔。文獻綜述基本要求:
1. 字數不少于5000字;
2. 參考文獻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獻不少于15篇,近5年來的文獻不少于25篇;
3. 對研究方向有較全面的曆史回顧,國内外研究動态有較深入的陳述,提出待研究的問題。
(三)開題報告要求:
1. 研究生在導師的指導下,通過查閱文獻、收集資料和調查研究确定論文選題,撰寫開題報告。
2. 學科負責人組織包括導師在内的有關人員進行審核,從文獻閱讀與綜述、課題的理論和應用意義、學術水平與技術路線、書面及口頭表達能力等方面對研究生進行綜合評價,寫出結論性意見。
3. 開題報告通過後,才能進行學位(畢業)論文撰寫工作。
4. 由于特殊原因需更換選題的,應由研究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需重新進行開題程序。
5. 開題報告一般在第三學期初舉行。
八、中期考核
(一)中期考核是碩士研究生培養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規範研究生培養過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有效手段。對照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執行情況,全面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課程學習、論文進展及科研能力等,具體内容如下:
1. 思想政治:主要考核碩士研究生的政治素質、品德修養與法制觀念、治學态度等方面。
2. 課程學習:主要考核碩士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的執行情況,審核課程成績和所修學分。
3. 科研能力:主要考核碩士研究生參與科研工作運用專業知識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 健康狀況:主要了解研究生有無嚴重疾病,能否堅持正常學習和課題研究。
(二)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三學期末或第四學期初,具體時間由學院确定。進行考核前一個月學院通知碩士研究生做好相關準備。
(三)學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學科負責人、研究生工作秘書組成的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組織領導工作。各學科成立由學科專家、導師代表組成的考核專家組,負責本學科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實施工作。
(四)研究生參加中期考核的基本條件為完成個人培養計劃中的課程學習、論文開題報告。參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進行個人總結,導師對研究生入學以來的表現寫出評語。學院組織中期考核答辯會,考核專家組通過聽取研究生彙報、審閱材料,全面考核研究生情況并評定考核等級,考核結果由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審定,報研究生院備案。
(五)研究生中期考核按照優、良、合格、不合格評定。考核成績合格者,繼續攻讀碩士學位。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請中期考核,若考核仍不合格,應終止學習。
九、學位(畢業)論文要求與評閱
碩士學位(畢業)論文是申請和授予碩士學位的基本依據,碩士學位需論文應在導師指導下,由碩士研究生本人獨立完成。碩士學位(畢業)論文必須是一篇系統完整的、有創造性的學術論文。碩士研究生進行論文工作的時間應不少于1年。
(一)論文選題
力求選擇對國民經濟建設和學科發展具有一定價值或理論意義的課題,鼓勵和支持開展基礎性研究,盡可能結合導師的科研項目,成為導師科研課題的一個組成部分,所選課題的份量和難易程度要适當。
(二)論文要求
碩士學位(畢業)論文應當嚴格遵守學術規範,學位論文文字正确,語言通順,數據可靠,表述清晰,引述準确,格式嚴密,參考文獻列舉恰當,圖、表、公式、單位等符合規範要求。
碩士學位(畢業)論文應保證學術質量,在某一領域有一定的理論價值或實踐價值。應闡明選題的目的和學術意義,作者應在了解本研究方向國内外發展動向的基礎上突出自己的工作特點,對所研究的課題應有新的見解。
論文必須按學校統一要求打印并裝訂成冊。
(三)論文檢查
碩士研究生應定期向導師及指導小組作論文進展情況報告,由導師和指導小組幫助研究生分析論文工作的難點,找出不足,促進論文工作的進展。
十、畢業與學位授予
(一)碩士研究生畢業與學位授予工作須同時進行。
(二)申請本學科碩士學位人員取得科研成果要求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三)碩士研究生必須在規定學習年限内達到學位申請條件,符合學位申請條件的碩士研究生,按要求進行碩士學位(畢業)論文答辯。學位授予條件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四)碩士研究生論文答辯由學院負責組織進行,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3至5人,委員至少應為本學科副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且至少有一位校外專家,主席一般由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的教授擔任。導師不能作為其指導研究生的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及秘書。
(五)答辯通過者,滿足相應條件要求,可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六)在申請學位(畢業)論文答辯時,未能正式發表學術論文但可以提供論文正式錄用通知者,可先參加答辯,答辯通過者,準予畢業及授學位,發放畢業證書,待論文在線或正式發表後發放學位證書。被錄用的學術論文應有編輯部的正式錄用函(寫明作者姓名和作者單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必須對成果的真實性簽署意見。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按要求對本學院所屬學科申請學位人員取得科研成果的情況做出認定。
(七)碩士研究生達到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前畢業:
1. 達到正常畢業、申請學位的基本條件;
2. 所有課程加權平均成績在90分及以上(單科成績不得低于80分);
3. 以太阳成集团為第一單位,本人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發表SCI收錄論文2篇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