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科簡介與方向
材料工程是研究、開發、生産和應用金屬材料、無機非金屬材料和複合材料的工程領域。本領域涉及材料的獲得、質量的改進、使材料成為可用的器件或構件的生産工藝、制造技術、工程規劃等工程知識。
随着社會和科技進步,應用上既要求性能更為優異的各類高強、高韌、耐熱、耐磨及耐腐蝕等新型結構材料,也需要各種具有力、光、電、磁、聲及熱等特殊性能及其耦合效應的新型功能材料,同時對材料與環境的協調性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提高。新型合金材料、能源材料、納米材料、稀貴金屬、薄膜材料、極端環境材料及生态環境材料等已逐漸成為材料研究的重要領域。同時,計算機在材料科學中的應用,為深入了解材料成分、制備工藝、組織結構性能的關系提供了可能,也為材料制備過程組織演變模拟提供了強有力的工具。
學科方向有:1. 合金相圖與材料設計;2.金屬材料加工;3.稀貴金屬分離及其新材料;4.無機功能材料。
二、培養目标
(一)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獻身精神,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二)掌握材料工程專業(或職業)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培養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三)身心健康。
(四)掌握一門外國語。
三、學制、學習年限與學習方式
1. 采用全日制學習方式。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中,工程碩士基本學制3年。學習年限最長不超過5年。
2. 依照規定享受一定獎助學金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超過基本學制的學習期間不再享受各類獎助學金。
四、課程設置與學分要求
1.本專業領域碩士研究生工程碩士總學分不低于32學分,其中課程學習不少于24學分。公共學位課必修4門,7學分,專業學位課必修3門,8學分,非學位課選修5門,10學分,專業實踐4學分(具有2年及以上企業工作經曆的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時間不少于6個月,不具有2年企業工作經曆的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時間不少于1年),論文選題1學分,參加相關學科學術活動5次以上得2學分,低于5次不得學分。
2.課程設置 (所有課程安排在第1學年内完成)

注意:申請學位的成績要求為學位課成績≥70分,非學位課≥60分。補修課程必須經過考試并取得成績為及格及以上。
五、實踐環節要求
專業實踐要求總時間不少于半年。實踐環節包括課程實驗、企業實踐、現場調研、課題研究等形式,實踐成果直接服務于實踐單位的技術開發、技術改造和清潔生産。通過實踐環節應達到基本熟悉本領域工作流程和相關職業及技術規範,培養實踐研究和技術創新能力。工程實踐的要求和考核如下:
1、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在進入專業實踐前,應在校内導師或者校内及企業導師的指導下制訂工程實踐方案和實踐内容,交所在學院存檔。赴校外實踐的研究生還應了解校外實踐安全須知,同時填報研究生校外實踐申報表。
2、研究生在專業實踐過程中,應定期認真做好專業實踐記錄,提交中期報告。實踐結束後,實踐結束應撰寫實踐總結報告并向實踐考核組做報告,報告要有一定的深度和獨到的見解,經考核組組長簽署考核意見後交學院研究生辦存檔。
3、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考核通過後,取得培養方案中的必修環節8學分;不參加專業實踐或考核未通過者,不得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注:實踐環節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必修環節,未通過者須重修,否則不可申請論文答辯,在攻讀碩士學位前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可申請免修實踐環節,但必須補修相應學分的課程。
六、學術活動要求
參加相關學科學術活動5次以上得2學分,低于5次不得學分。
考核方式:學術活動結束後,碩士研究生須提交參加學術交流的論文複印件、研究報告複印件或學術報告小結(不少于500字),由指導教師考核,并由學院研究生辦記載成績。
七、文獻閱讀要求與開題報告
(一)本學科碩士研究生必讀的主要著作、學術期刊:
《Science》、《Nature》、《Nat. mater.》、《Mater. Sci. Eng.A》、《J.Alloys Compd. 》、《J.Mater. Res. 》、《Journal of Metal. 》、《Surf.Coat.Tech. 》、《Computational Materials Science》、《金屬學報》、《中國有色金屬學報》、《中國稀土學報》、《材料研究學報》、《稀有金屬》、《功能材料》、《稀有金屬材料與工程》、《金屬材料研究》等等。
(二)文獻閱讀要求:
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選定研究方向後,要認真查閱有關資料文獻,寫出文獻綜述和開題報告。開題報告要請有關專家參加報告會進行評議通過後,方可進入學位論文工作,并填寫碩士論文開題報告,歸檔。文獻綜述基本要求:
(1)字數不少于3000字。
(2)參考文獻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獻不少于10篇,近5年來的文獻不少于15篇。
(3)對研究方向有較全面的曆史回顧,國内外研究動态有較深入的陳述,提出待研究的問題。
(三)開題報告要求:
1. 研究生在導師的指導下,通過查閱文獻、收集資料和調查研究确定論文選題,撰寫開題報告。
2. 學科負責人組織包括導師在内的有關人員進行審核,從文獻閱讀與綜述、課題的理論和應用意義、學術水平與技術路線、書面及口頭表達能力等方面對研究生進行綜合評價,寫出結論性意見。
3. 開題報告通過後,才能進行學位論文撰寫工作。
4. 由于特殊原因需更換選題的,應由研究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需重新進行開題程序。
5. 開題報告一般在第三學期初舉行。
八、中期考核
(一)中期考核是碩士研究生培養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規範研究生培養過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有效手段。對照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執行情況,全面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課程學習、論文進展及科研能力等,具體内容如下:
1.思想政治:主要考核碩士研究生的政治素質、品德修養與法制觀念、治學态度等方面。
2.課程學習:主要考核碩士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的執行情況,審核課程成績和所修學分。
3.科研能力:主要考核碩士研究生參與科研工作運用專業知識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健康狀況:主要了解研究生有無嚴重疾病,能否堅持正常學習和課題研究。
(二)中期考核安排在第三學期進行,具體考核時間由學院自定,但必須在第三學期結束前完成。
(三)各培養單位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學科負責人、研究生工作秘書組成的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組織領導工作。各學科成立由學科專家、導師代表組成的考核專家組,負責本學科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實施工作。
(四)研究生參加中期考核的基本條件為完成個人培養計劃中的課程學習、論文開題報告。參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進行個人總結,導師對研究生入學以來的表現寫出評語。培養單位組織中期考核答辯會,考核專家組通過聽取研究生彙報、審閱材料,全面考核研究生情況并評定考核等級,考核結果由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審定,報研究生院備案。
(五)研究生中期考核按照優、良、合格、不合格評定。考核成績合格者,繼續攻讀碩士學位。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請中期考核,若考核仍不合格,應終止學習。
九、學位(畢業)論文要求與評閱
(一)論文選題要求
論文選題應來源于工程實際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術背景,可以是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産品的研制與開發。選題應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來源于材料工程領域生産實際的新産品研發、關鍵部件研研發,以及對國外先進産品的引進消化再研發,包括各種軟、硬件産品的研發。
(2)來源于材料工程領域的工程設計需求,可以是一個完整的工程設計項目,或是某一大型工程是項目中的子項目(僅限于材料工程專業),也可以是設備、工藝以及流程的設計或關鍵問題的改進設計。有較高的技術含量,體現先進性、新穎性及工作量。
(3)來源于企事業單位先關實際材料工程或具有明确的材料工程應用背景,屬于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新産品等的應用研究,具有一定的社會價值或工程應用前景。
(4)來源是實際需求,是企事業發展中相關材料工程急需調研解決的材料工程領域工程與技術問題,有一定的社會、經濟價值或工程應用前景。
(二)論文及其内容要求
工程設計與研究、技術研究或技術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軟件或應用軟件開發、工程管理等。論文應具備一定的技術要求和工作量,體現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工程技術問題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論基礎,具有先進性、實用性。
(三)學位論文水平要求
1. 學位論文選題有明确的工程實際背景,論文工作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和深度,論文成果具有一定的先進性和實用性。
2. 學位論文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論文工作量飽滿。
3. 學位論文中的文獻綜述應對選題所涉及的工程技術問題或者研究課題的國内外狀況有清晰的描述與分析。
4. 學位論文的正文應綜合應用基礎理論、科學方法、專業知識和技術手段對多要解決的科研問題或實際工程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并能在某些方面提出獨立的見解。
(四)申請本學科碩士學位人員取得科研成果的要求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内申請學位,應在國内外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正式出版的國際會議論文集或省級及以上報刊理論版上至少發表1篇與其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論文;或至少取得1件與學位論文相關的科研成果,包括發明專利(通過實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取得登記證書)等。
論文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 論文第一署名單位為太阳成集团的公開發表(或接受發表)的論文。
2. 論文必須是研究生為第一作者(導師署名不計在内)或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且太阳成集团為第一署名單位(含導師)。
十、畢業與學位授予
通過中期考核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的審閱、答辯、畢業、學位申請和授予程序遵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在申請學位(畢業)論文答辯時,未能正式發表學術論文但可以提供論文正式錄用通知者,可先參加答辯,答辯通過者,準予畢業及授學位,發放畢業證書,待論文在線或正式發表後發放學位證書。被錄用的學術論文應有編輯部的正式錄用函(寫明作者姓名和作者單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必須對成果的真實性簽署意見。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按要求認真對本學院所屬學科申請學位人員取得科研成果的情況做出認定。
碩士研究生達到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前畢業:
1. 達到正常畢業、申請學位的基本條件;
2. 所有課程加權平均成績在90分及以上(單科成績不得低于80分);
3. 以太阳成集团為第一單位,本人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發表SCI收錄論文1篇。